【“未执行到位案件”集中执行专项行动】东安法院:执行!出发!
2025-04-23 11:20:1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东安县人民法院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 | 点击量:14974         

为进一步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,4月22日7时30分,东安县人民法院40余名干警快速集合,分为6个小组火速出击,开展“未执行到位案件”集中执行专项行动。

​执行现场一:李某某与曾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曾某某向李某某借款,经法院调解由曾某某归还李某某欠款1万余元。但曾某某一直怠于履行还款义务,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该案立案执行后,被执行人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,且拒接执行干警电话。为尽快执结该案,在东安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凡春林带领下,执行小组一行前往曾某某所在小区,通过调取小区监控的方式,找到了被执行人曾某某。面对登门执行的法官,被执行人还想通过哭穷等方式逃避执行,但当执行法官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并准备采取强制措施后,被执行人终于承受不住压力,主动归还了借款,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。

执行现场二: 席某某因修建房屋向蔡某某购买钢材,后席某某未支付货款,蔡某某诉至法院,法院判决席某某支付钢材货款1万余元。

本次行动中根据蔡某某提供的位置线索,执行干警前往席某某家中将席某某强制传唤至法院。在警车中席某某一再强调自己没钱,宁愿被拘留。经过执行法官的一再地释法明理,最终席某某通过亲朋的帮助一次性将案款支付完,该案执行完毕。

执行现场三:申请执行人唐某一与被执行人唐某二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,经法院判决唐某二应退还唐某一1万元货款。判决生效后唐某二仍未履行,唐某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执行立案后,执行干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行踪线索找到了唐某二,并将唐某二强制传唤至法院,唐某二被传唤到法院时仍坚持不履行货款,认为该笔金额较小不会将其拘留。当执行干警将拘留决定书放在其面前时,唐某二的态度发生了改变。“法官,给我半个小时,我向朋友借钱过来。”

随后,唐某二向法院缴纳1万元执行款,近两年的执行旧案就此执行完毕。

执行现场四: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与被执行人熊某某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。法院判决熊某某向谢某某支付货款3710元,判决生效后,谢某某多次催要,熊某某仍未履行,谢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当执行干警到达熊某某家后,熊某某不在家中,其父母在家。执行干警便向熊某某父母说明案件情况及拒不配合执行的后果,通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,以及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后终于愿意偿还所欠货款。后熊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向谢某某偿还3710元欠款,本案得以执行完毕。

据统计,专项执行行动以来东安县人民法院共结案256件,其中,149件执毕、99件终结、17件终本,拘留8人,拘传56人,取得了良好成效,有力震慑拒执行为。下一步,东安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,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,对躲避执行、抗拒执行行为保持高压态势,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合法权益,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。(供稿:东安县人民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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